重点:高度在5米以上的模板支撑工程;单层层高较高,连墙条件较差,需堆载的内外墙脚手架工程。
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及到岗履职情况。
2.方案编制审批情况。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全面,施工和监理企业审核、审批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方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3.搭设企业资质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企业(模板脚手架资质),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场脚手架作业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搭设前及过程中的行为管理。检查安全立网、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5.检查和验收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在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各阶段搭设完成后,对钢管及构件的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和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归档。实体抽查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实体搭设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是否对现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进行监测、巡视与验收。
重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作业区间沿线或周边环境安全监测情况、施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情况。
整治内容:
1.勘察设计环节。是否全面梳理施工项目的地质条件并充分开展地质风险评估;对勘探精度不够、地质条件不清等情况是否及时开展补充勘探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规定开展设计方案比选和评审工作;对高风险工程是否开展专项勘察、专项设计;是否落实勘察、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环节。是否落实盾构及深基坑施工控制,深基坑围护、降水施工、土方开挖及支撑、监控监测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开展隧道施工(盾构和矿山法)、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掘进和在用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是否开展下穿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管廊管线工程,隧道、基坑和城市地下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监测和重大风险源识别;是否开展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并整改到位。
3.监测环节。是否做好盾构机土仓压力、沉降变化、姿态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深层土体变形和地下水等关键指标的监控监测和数据采集;工程监测布点、监测频次是否满足安全需求;是否做好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是否开展地下水和地下空洞勘测与风险分析,精准识别不良地质体;是否建立健全覆盖参建各方的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平台。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长期坚持)
2.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总站检查阶段。(1月1日~1月26日)
3.市建委督查阶段。(1月27日~1月31日)